骨質密度 T 值
又稱:T 值、T-score、骨密度 T 值、骨量低、osteopenia、BMD、DXA
世衞為停經後女性及 50 歲以上男性按骨質密度 T 值劃三檔:≥-1.0 是正常,≤-2.5 是骨質疏鬆,夾在兩者之間才是骨量低,用藥門檻另計。
| T 值 | 分類 | 與年輕成人平均值的距離 | 出處 |
|---|---|---|---|
| ≥ -1.0 | 正常 | 低於年輕成人平均值不多於 1 個標準差 | 2 |
| -1.0 與 -2.5 之間(不含兩端) | 骨量低(osteopenia) | 低於平均值多於 1 個、少於 2.5 個標準差 | 2 |
| ≤ -2.5 | 骨質疏鬆 | 低於平均值 2.5 個標準差或以上 | 2 |
| ≤ -2.5 兼有脆性骨折 | 嚴重骨質疏鬆(骨質疏鬆之中的一類) | 低於平均值 2.5 個標準差或以上,並有一次或以上脆性骨折 | 2 |
報告上那個 T 值,比較的基準是年輕成人的骨峰值。這一頁把世衞的分界、香港的患病率,以及這個數字答不到的部分分開列出來。
這個數字量的是什麼
雙能量 X 光吸收測量法(DXA)是診斷骨質疏鬆的黃金標準,亦用於評估骨折風險與監察骨質密度隨時間的變化;建議的掃描部位是髖部與腰椎,因為這兩處最能預測相應位置的骨折S2。T 值就是把量到的骨質密度,換算成它偏離年輕成人平均值多少個標準差。
世衞按 T 值把結果分成三檔,另加一個附加類別,見上表S2。三檔互不重疊:-1.0 與 -2.5 這兩個數本身分別歸入正常與骨質疏鬆,骨量低指的是夾在兩者之間那一段S2。分冊同時寫明界線的適用範圍:這套準則不可套用於 50 歲以下男性、兒童或未停經女性;這幾組人由國際臨床骨密度學會建議改看 Z 值,Z 值 ≤-2.0 屬低於同齡預期水平,文件寫明這時應該追查繼發性成因S2。
數字怎麼看
用藥門檻並不單看 T 值。分冊的用藥流程圖把三個情況並列,任何一個成立就進入考慮藥物治療那一欄:T 值 ≤-2.5、髖部或脊椎曾有脆性骨折、或 FRAX 十年骨折風險偏高(主要骨質疏鬆性骨折 ≥20%,或髖部骨折 ≥3%)S2S3。這組 FRAX 數字有適用範圍:模型只適用於未接受治療的停經後女性或 50 歲以上男性,不適用於較年輕的成人與兒童;分冊寫明 FRAX 不取代臨床判斷,是否治療仍要逐個案決定S2。開始治療後,分冊建議每一至兩年重新量度骨質密度;多處骨折兼 T 值極低(例如 <-3.0)的情況,流程圖建議先考慮促骨形成藥物S3。
香港情況
參考概覽的核心文件引述中文大學賽馬會骨質疏鬆預防及治療中心二零零四年的資料,該組數字來自單一中心而非人口調查:65 歲及以上女性,45% 有骨質疏鬆、42% 屬骨量低;同齡男性則是 13% 與 47%S1。同一份文件亦引述一項全球系統性回顧:香港、日本、南韓與台灣的年齡標準化髖部骨折發生率,高於美國及部分歐洲國家S1。
這份文件由醫務衞生局基層醫療健康辦事處連同專家小組編訂,二零二二年十二月首次出版,把腰背痛、膝關節退化與骨質疏鬆三項寫成基層醫療的處理框架S1。
FRAX 有按本地骨折率與死亡率校準的香港版本S2。分冊亦記下一個東亞常見的底數問題:香港、日本、南韓與台灣的每日鈣攝取量平均只有 400 至 600 毫克,而文件建議 18 歲以上每日 800 至 1,200 毫克S2。
證據到哪裡為止
T 值的可比性有前提。分冊指出,同一個人在不同型號的 DXA 儀器上量度,即使骨質密度沒有實際變化,也可以得出不同的 T 值,所以監察最好固定在同一間機構、同一部儀器S2。
「值不值得驗」這一層,證據比想像中窄。英國一項針對 70 至 85 歲女性的隨機對照試驗,把篩查計劃與一般處理比較,五年後量到髖部骨折發生率下跌 28%,但骨質疏鬆相關骨折與所有臨床骨折都沒有顯著差異;分冊補一句:參加者教育程度與社經地位偏高、亦較健康,99% 是白人,套用到香港要小心S2。
篩查誰、何時開始,各機構講法不一。分冊附錄引述香港骨質疏鬆學會與香港骨質疏鬆基金會二零二零年的建議:65 歲及以上女性、70 歲及以上男性做髖部與脊椎 DXAS2。
要不要驗、驗完怎樣做,問你的醫生。
這個數字的局限
每一條詞條都會寫,沒有例外。
- T 值比較的基準是年輕成人的骨峰值,與同齡人比較的是另一個數 —— Z 值。報告上兩個數都可能印出來,答的問題各異。
- 世衞這套 T 值準則只適用於停經後女性及 50 歲以上男性。50 歲以下男性、兒童與未停經女性要看 Z 值,而 50 歲以下男性單憑骨質密度無法診斷骨質疏鬆。
- 同一個人在不同型號的 DXA 儀器上量度,即使骨質密度沒有實際變化,也可得出不同的 T 值,所以監察骨質變化最好固定同一間機構、同一部機。
- 超聲波(QUS)量到的 T 值與 DXA 的不可互換。分冊寫明兩者相關性相對差,可考慮用作 DXA 之前的初步篩查,不可用來監察骨質流失或治療反應。
- 表上的分界屬診斷分類,用藥門檻另有一組條件。這一頁列的是分界、出處與局限,不構成任何檢驗、判讀或用藥建議。
常見問題
骨質密度報告個 T 值點睇?
對三條線:≥-1.0 是正常,≤-2.5 是骨質疏鬆,夾在兩者之間(不含 -1.0 與 -2.5)才是骨量低。這是世衞的分類,只適用於停經後女性及 50 歲以上男性;其他人看的是 Z 值。報告上的數要由醫生按量度部位與儀器判讀。
幾多分先算骨質疏鬆?
T 值 ≤-2.5。如果同時有一次或以上脆性骨折,參考概覽的表把它列為嚴重骨質疏鬆。脆性骨折指從站立高度或更低跌倒、或無外傷之下發生的骨折,常見於脊椎、髖部與手腕。
T 值 -1.8 要不要食藥?
分冊的用藥流程圖把三個情況並列,任何一個成立就進入考慮藥物那一欄:T 值 ≤-2.5、髖部或脊椎曾有脆性骨折、或 FRAX 十年主要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 ≥20%(髖部骨折 ≥3%)S3。當中的 FRAX 只適用於未接受治療的停經後女性或 50 歲以上男性,分冊亦寫明它不取代臨床判斷,是否治療仍要逐個案決定S2。單看 -1.8 這個數答不了。
幾耐驗一次骨質密度?
分冊分兩種情況寫。開始藥物治療的人,建議一至兩年後再做髖部與腰椎 DXA,骨質密度穩定或改善就可以拉長間距;未用藥但骨折風險高的人,可每兩年重驗一次以重新評估風險。轉藥或長期用類固醇的情況要密一些,例如一年。
香港建議幾歲開始驗骨質密度?
各機構講法不一。分冊附錄引述香港骨質疏鬆學會與香港骨質疏鬆基金會二零二零年的建議:65 歲及以上女性、70 歲及以上男性接受髖部與脊椎 DXA 檢查。
來源
- Hong Kong Reference Framework for Common Musculoskeletal Problems in Primary Care Settings — Core Document(醫務衞生局基層醫療健康辦事處,二零二二年十二月首版)
- Module on Osteoporosis, Hong Kong Reference Framework for Common Musculoskeletal Problems in Primary Care Settings(醫務衞生局基層醫療健康辦事處,二零二二年十二月首版)
- Common Musculoskeletal Problems Summary Charts —— Pharmacological Treatment for Patients with Osteoporosis(醫務衞生局基層醫療健康辦事處,二零二二年)